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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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,按照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等相关规定,请使用西校区11栋B座一层(从南边楼梯向北双号编号第4间起)108、110、112和114室的单位或个人,于2018年9月20日前到学校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进行登记,逾期不予以登记的,视为无主房间,学校将收回,另行调整使用。
特此通知。
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
2018年9月11日
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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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,按照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等相关规定,请使用西校区11栋B座一层(从南边楼梯向北双号编号第4间起)108、110、112和114室的单位或个人,于2018年9月20日前到学校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进行登记,逾期不予以登记的,视为无主房间,学校将收回,另行调整使用。
特此通知。
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
2018年9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