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文件
校资字[2018]7号
关于登记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的通知
各单位:
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,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根据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、《安徽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(修订)》〔2018〕号等有关规定,请各单位认真登记本部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,认真填报《安徽财经大学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》(见附件),并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科。联系电话:0552-3173167。
特此通知。
资产管理处
2018年9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