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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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分户产权证的通知
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并经学校同意,决定于近期办理部分学校房改房、集资建房产权分户产权证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
已入住龙湖西校区7-16栋、交通路校区东院1-13栋和交通三巷33-38栋的住户,且未办理购房手续的我校在编(含在学校已退休)教职员工所居住的公有住房。
二、办理手续
1、申请人到资产管理处资产科(行政1号楼C212室)领取《蚌埠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》或《蚌埠市职工参加集资建房申请表》等资料。
2、申请人将填写完整有效的购房申请材料,于2018年3月30日前交资产管理处资产科。
3、申请人在办理交易前需签定《安徽财经大学公有住房转让协议》。
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职员工。
资产管理处
2018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