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动态

通知

时间:2018-09-11浏览:246

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文件

  

校资字〔201806


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,按照学校办公用房的使用等相关规定,请使用西校区11B座一层(从南边楼梯向北双号编号第4间起)108110112114室的单位或个人,于2018920日前到学校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进行登记,逾期不予以登记的,视为无主房间,学校将收回,另行调整使用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

  

  

安徽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

2018911

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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